新闻资讯

原苏州市牡丹化工厂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024-03-13 16:35:31

项目名称:原苏州市牡丹化工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委托单位: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编制单位: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上海盛优环保科技工程中心

检测单位:江苏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一、前言

    本次调查项目名为原苏州市牡丹化工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项目地块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问渡路南侧、白桦路东侧,占地面积11284m2(约16.4亩)。地块历史上为原苏州市牡丹化工厂用地,规划为公园绿地(G1),因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 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标准。

本次调查地块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结果为土壤砷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pH值、苯并[a]芘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Ⅲ类限值,属于疑似污染地块。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等关闭遗留地块上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2]341号)、《关于印发苏州市进一步加强化工等企业关闭遗留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整改方案的函》(苏环办字[2023]21号)文件要求,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摸清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本次调查不作为后续开发使用。

二、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问渡路南侧、白桦路东侧,占地面积11284m2(约16.4亩)。调查地块范围如下图1所示;

2.png

图1 地块评价范围示意图

三、第一阶段调查情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由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的技术人员于2023年6-8月进行。调查期间进行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工作,结果如下:

本次调查地块1985年以前为农田,1985-2007年为苏州市牡丹化工厂,从事化工类生产活动(主要从事硫代硫酸钠的生产,其他产品均只生产较短的时间);2008年厂房重建后出租为汽修厂、机加工作坊、建材仓库、家具仓库和家具展馆等非重点行业企业使用;2019年拆成空地并于地块内西侧修建了道路。地块内历史用途可能对地块造成污染,为验证本次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我单位对地块进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

四、采样工作

根据第一阶段的识别结果,采用专业判断法在地块内共布设了31土壤监测点位和11个地下水监测井,此外,在地块外西侧65米处布设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该区域离本次调查地块较近,历史上一直未开发利用,未受工业污染,且未发生过明显土壤变迁情况,土壤环境相对稳定,可用于表征当地土壤环境质量本底。

本次调查地块外两面环河道。为了解地块周边河道的水质和底泥质量情况,地块外河道共布设了4个底泥和地表水监测点。

监测因子:土壤/底泥样品送检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项目+加测项(理化指标(pH值、氨氮、硫化物、氟化物)、金属(铁、锌、锰)、有机物(丙酮、苯酚、对硝基氯苯、邻硝基氯苯、对氯苯酚、石油烃(C10-C40))。地下水/地表水样品送检因子与土壤一致的基础上增加理化指标(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

土壤调查结果:土壤样品检出的监测因子为45项必测项中的金属(铜、铅、镍、镉、砷、汞)、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和加测项中的理化指标(氨氮、硫化物、总氟化物)、金属(锌、铁、锰)、石油烃(C10-C40)。监测因子检出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中标准中不含的锌和总氟化物低于的深圳地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氨氮低于河北地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锰低于广西地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5T 2556-2022),铁低于《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2023-05-21)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作为评价值。硫化物个别点位检测结果偏高,但无限值标准。地块内送检的土壤样品中有0.806%呈轻度酸化、22.6%呈轻度碱化、1.61呈中度碱化、0.803%呈重度碱化,其余均呈无酸化和碱化。

地下水调查结果:检出的监测因子为45项必测项中金属(汞、砷、铅、镍)、半挥发性有机物(苯胺)及加测项中的理化指标(氨氮、硫化物、总氟化物)、金属(锌、铁、锰)、半挥发性有机物(苯酚、对氯苯酚)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45项必测项中检出的因子金属(砷、铅、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限值。与加测项目中检出的因子:pH值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限值;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锌、铁和硝酸盐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限值;苯酚低于《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2023-05-21)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对氯苯酚在MW6和MW11点位有检出且检出浓度较低,无执行标准。氨氮、硫化物、氟化物、锰、硫酸盐、氯化物地块内部分点位的检出浓度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限值。

底泥调查结果:底泥样品检出的监测因子为45项必测项中的金属(铜、铅、镍、镉、砷、汞)和加测项中金属(锌、铁、锰)、理化指标(氨氮、硫化物、总氟化物)、石油烃类(石油烃(C10-C40))。所有检出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标准选用的其他标准。

地表水调查结果:地表水样品检出的监测因子为45项必测项中的金属(铜、砷)和加测项中的理化指标(氨氮、总氟化物、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石油烃类(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因子检出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限值,pH值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限值;其中标准中不含的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五、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需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工作。

球友会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古元路105号市政大厦

电话:0512—65807008

传真:0512—6618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