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沈思港路南、永方路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委托单位: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元和街道办事处
编制单位: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苏州森清元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江苏光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一、前言
本次调查项目名为沈思港路南、永方路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项目地块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沈思港路以南、永方路以西,占地面积33044m2(约49.6亩)。地块规划为二类住宅用地(R2),因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标准。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原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关于切实加强工业企业用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土办〔2018〕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了解地块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及地块特征参数。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元和街道办事处委托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沈思港路南、永方路西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该地块的后续开发及管理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
二、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沈思港路以南、永方路以西。调查地块范围如下图所示;
地块评价范围示意图
三、第一阶段调查情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由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的技术人员于2024年10月进行。调查期间进行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工作,结果如下:
本次调查地块内涉及的工业企业有棉纺纱棉织造(存续2001~2011年,棉纺纱加工[C1711]棉织造加工[C1712])、防火门制造(存续2007~2011年,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C3353])、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存续2000~2012年,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C3823]),均不属于重点行业企业。地块内企业于2013年拆除为闲置空地,后陆续用作施工企业的临时用地(含住宿、办公、设备临时中转及钢筋集中加工配送)。施工临时用地拆除后约2022年底有外来土壤堆放。根据第一阶段的调查,地块可能受到污染。为验证本次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我单位对地块进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
四、采样工作
监测方案:土壤:一般关注区域采用40m×40m的系统布点法,共布设了10个土壤监测点,其中S4、S5布设在原河道回填的区域,S1、S2、S5、S6布设在原钢筋加工大棚内;重点关注区域采用专业判断法,共布设了21土壤监测点位,满足40m×40m的布点密度;地下水:地块内共布设了9口地下水监测井,其中MW1位于原河道回填和原钢筋加工大棚内,MW6、MW8位于临时用地化粪池和隔油池、设备转区域,MW5布设在距离加油站最近处,地块内每家生产企业均布设了1口地下水监测井。地下水布点满足80m×80m的布点密度。此外,根据周边地块地勘报告中地下水潜水稳定水位绘制成的地下水流向(自西向东),因此在地块外西侧62米处布设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
监测因子:土壤送检因子为pH值、氨氮、氟化物、铝、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醚(部分点位)、甲醛(部分点位)+《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 -2018)中表1基本项目。地下水送检因子在土壤的基础上,增加常规因子(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GB/T14848-2017表1感官指标、一般化学指标和毒理学指标。
土壤:本次调查地块内共送检了173个土壤样品(不含密码样)。土壤样品检出的监测因子为pH值、金属(铜、铅、镍、镉、砷、汞)、氨氮、氟化物、铝、半挥发性有机物(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和石油烃(C10-C40)。其中金属(铜、铅、镍、镉、砷、汞)、半挥发性有机物(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和石油烃(C10-C40)所有检出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送检的土壤样品有17%呈轻度碱化,其余均呈无酸化或碱化;氨氮、氟化物检出含量均低于河北地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铝检出含量均低于《美国 EPA 通用土壤筛选值》(基于非致癌危害熵计算得到)。
地下水:本次调查地块内送检9个地下水样品(不含密码平行)。地下水样品检出的因子有必测项中金属(砷、汞、铜、铅、镍、镉)、加测项中pH值、金属(铝)、理化指标(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氟化物、总磷)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以及地下水质量标准中表1中的金属(硒、铁、锰、锌、钠、锑)和其他理化指标(色度、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挥发酚类、耗氧量、碘化物、氯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其中MW1点位的总硬度和溶解性总固体、MW7点位的溶解性总固体检出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值,其余因子的检出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值、《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评价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值。
五、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土壤质量满足今后开发为二类住宅用地(R2)要求,无需进行详细调查。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古元路105号市政大厦
电话:0512—65807008
传真:0512—6618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