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盛泽龙泉之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委托单位:江苏盛泽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上海盛优环保科技工程中心、苏州源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一、前言
本次调查项目名为环麻漾低碳乡村公园片区丝路光茧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项目地块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龙泉嘴村,东至湾头港,南至大巾港,西至直港,北至龙北社区卫生服务站,占地面积2491m2(约3.7亩)。本次调查地块根据《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沈家村、龙旺村村庄规划(2021- 2035)》可知,地块规划为文化设施用地(A2)拟建设为文化展厅,因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标准。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原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关于切实加强工业企业用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土办〔2018〕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了解地块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及地块特征参数。现江苏盛泽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环麻漾低碳乡村公园片区丝路光茧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该地块的后续开发及管理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
二、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江苏省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龙泉嘴村,东至湾头港,南至大巾港,西至直港,北至龙北社区卫生服务站。调查地块范围如下图所示;
地块评价范围示意图
三、第一阶段调查情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由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的技术人员于2023年8月和2024年8月进行。调查期间进行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工作,结果如下:
该地块内于2023年第一次进场采样。由于地块地块红线变动需要进行第二次进场采样,因此本次调查分两次进场采样。经对比,本次调查地块范围,在第一次土壤调查范围的基础上,扩大了407m2,该区域历史上为旱地、操场、停车场和绿化带,无工业企业。
①第一次土壤调查的区域内,1970年以前为旱地、小学和东岳庙,1970年后地块内用途为学校、东岳庙、龙泉丝织厂、停车场等,不涉及重点行业企业。其中龙泉丝织厂于1980年建成,从事化纤丝织布并销售成品布料的生产活动,并于1995年停产空置至今。目前地块内主要为空地、龙泉嘴村日间照料中心院子以及停车场。②未开展过调查的区域内,历史上是操场、停车场和绿化区域。③调查地块外东南侧100米范围内存在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气可能对地块造成污染。
根据第一阶段的调查,为验证本次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我单位对地块进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
四、采样工作
根据收集到的相关信息,本次调查因红线变动,两次进场采样。。
第一次进场:采用专业判断法布设5个土壤监测点位(S1-S5)和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MW1-MW5);此外,地块外东北侧33米处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和地下水对照点;地块外河道布设两个底泥(D1、D2)和地表水(W1、W2)检测点。
第二次进场:在西北侧日间料理中心门口的空地布设一个土壤监测点S6;未开展过土壤调查的区域历史上以旱地、学校操场、停车场和绿化带为主,因此采用40m×40m系统布点法布设三个土壤点位S7~S9(靠近东侧家具企业);该区域内西北角布设一口地下水井MW6,与第一次调查留下的监测井MW4、MW5成三角形分布。
监测因子:第一次进场:土壤和底泥送检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项目+pH值、石油烃(C10-C40)。地下水和地表水送检因子与土壤相同。第二次进场:结合专家意见考虑东侧原地板厂污染物对本次调查地块的污染迁移,在第一次检测项目的基础上增加甲醛。
土壤调查结果:
第一次进场:共送检了20个土壤样品(不含密码样)。土壤样品检出的监测因子为pH值、金属(铜、铅、镍、镉、砷、汞)、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和石油烃类(石油烃(C10-C40))。所有检出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土壤样品均无酸化或碱化。
第二次进场:送检了16个土壤样品(不含密码样)。土壤样品检出的监测因子为pH值、金属(铜、铅、镍、镉、砷、汞)和石油烃(C10-C40)。所有检出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送检的土壤样品有62.5%呈轻度碱化,其余均呈无酸化或碱化。
底泥调查结果:送检了2个底泥样品(不含密码样)。底泥样品检出的监测因子为pH值、金属(铜、铅、镍、镉、砷、汞)和石油烃类(石油烃(C10-C40))。所有检出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调查结果:
第一次进场:送检了5个地下水样品(不含密码样)。地下水样品中检出的因子有pH值、金属(铜、铅、镉、砷、汞)、挥发性有机物(三氯甲烷)和石油烃类(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检测浓度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他因子检出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
第二次进场:送检3个地下水样品(不含密码平行)。地下水样品检出的因子有pH值、金属(砷、镉、铜、铅、镍)、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和甲醛。检出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值、《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评价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附录A)。
地表水调查结果:送检了2个地表水样品(不含密码样)。地表水样品检出的因子有pH值、金属(铜、砷、镉、砷)和石油烃类(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检测浓度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他因子检出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限值。
五、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土壤质量满足今后开发为文化设施用地(A2)要求,无需进行详细调查。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古元路105号市政大厦
电话:0512—6580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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