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黄埭塘以南、苏阳路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委托单位: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潘阳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江苏济群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江苏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一、前言
黄埭塘以南、苏阳路以西地块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苏阳路以西、春丰路以北,地块占地面积21692m2。中心点坐标东经:120.561949°,北纬31.433004°。地块规划现状为商住混合用地(RB),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标准。
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自发[2023]234号)文件规定,调查地块规划用途属于居住用地(07)。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苏州高铁新城规划建设局委托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范围
调查地块位于苏州市相城区苏阳路以西、春丰路以北,地块占地面积为21692m2,调查地块范围如下图1;
图1 调查地块评价范围
三、第一阶段调查情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第一阶段由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的技术人员于2024年1月进行。调查期间进行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工作,结果如下:
调查地块可根据地形以中部河道为界划分为东、西两个地块,其中东地块于1973年由黄埭乡筹建黄埭水泥厂(之前为农田),1976年正式投产,1998年根据《关于加快推近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企业进行转制,转制后企业名称为苏州市相城区黄埭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埭水泥厂”)。2013年因市场原因停产关闭,2015年厂房拆除闲置至今;西地块历史以荒地和村庄为主,无工业企业。为进一步了解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我单位对地块开展采样调查。
四、采样工作
土壤及地下水监测方案:调查地块根据历史使用性质可划分为工业区(10538m2)和非工业区(11154m2),非工业区以荒地、村庄和河道为主,由于该区域污染特征分布不明显,因此采用系统布点法(40m×40m)结合专业判断法进行布点(S1点位邻近大有淀粉厂),共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位和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工业区将黄埭水泥厂(立窑、脱硫循环池、原料堆场、生产料库、生料磨、熟料磨、包装车间和水泥仓库等)作为重点区域,其余车间作为非重点区域。由于调查期间该区域现状为荒地(原始状况破坏严重)且踏勘过程中地表均未发现明显污染迹象,因此采用系统布点法(40m×40m)结合专业判断法(企业工段分布位置)进行布点,共布设16土壤监测点位和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调查地块共布设22个土壤监测点位和8个地下水监测点位。
堆土区域经三角网土石方测算,区域面积为1062.5m2,标高为3.012m~4.221m(原始地面标高3.0m),堆土方量为597.8m3,因此布设3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4个土壤样品(满足500m3一个点位要求)。
底泥/地表水监测方案:由于调查地块中部和北侧区域存在河道,因此布设2个监测点位,此外分别在调查地块上游及下游分别布设1个监测点位。
土壤/底泥监测因子:特征污染物[pH值、无机物(总氟化物)、重金属(砷)、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芘)和石油烃类(石油烃(C10-C40))]+《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项目。
地下水/地表水监测因子:特征污染物[pH值、无机物(氟化物、硫酸盐、氯化物、硫化物)、重金属(砷)、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芘)和石油烃类(石油烃(C10-C40))]+《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项目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除微生物指标和放射性指标。
五、调查结论
土壤调查结果:调查地块非工业区布设了6个土壤监测点位,送检了24个土壤样品;工业区布设了16个土壤监测点位,送检了64个土壤样品;堆土区域布设了3个土壤监测点位,送检了4个土壤样品,检出的监测因子为pH值、无机物(总氟化物)、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和石油烃类(石油烃(C10-C40)),其中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和石油烃类(石油烃(C10-C40))检出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无机物(总氟化物)检出含量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土壤样品pH值呈无酸化或碱化占比92.4%,呈轻度碱化占比7.6%。其余监测因子均为未检出。
地下水调查结果:调查地块非工业区布设了3口地下水监测井,采集了3个地下水样品;工业区(黄埭水泥厂)布设了5口地下水监测井,采集了5个地下水样品,检出的监测因子为常规理化指标(pH值、色度、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挥发酚、耗氧量)、无机物(硫酸盐、氯化物、硫化物、氟化物、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重金属(铜、镉、铅、镍、硒、锰、锌、钠)和石油烃类(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其中常规理化指标(pH值、色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挥发酚、耗氧量)、无机物(氯化物、硫化物、氟化物、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和重金属(铜、镉、铅、镍、硒、锰、锌、钠)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限值;石油烃类(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常规理化指标(浊度)和无机物(硫酸盐)在地块原黄埭水泥厂东南侧区域(立窑和水泥仓库)地下水检出浓度均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限值,考虑到地块地下水污染羽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在用、备用、应急、规划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因此地下水污染物缺乏暴露途径,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风险。
底泥调查结果:调查地块河道布设了2个底泥监测点位,送检了2个底泥样品,检出的监测因子为pH值、无机物(总氟化物)、重金属(镉、汞、砷、铅、铜、镍)和石油烃(石油烃(C10-C40)),其中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和石油烃类(石油烃(C10-C40))检出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无机物(总氟化物)检出含量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底泥样品pH值呈无酸化或碱化。其余检测因子均为未检出。
地表水调查结果:调查地块河道布设了2个地表水监测点位,送检了2个地表水样品,检出的监测因子为pH值、无机物(氟化物、硫酸盐、氯化物)、重金属(砷、铜、铅、镍)和石油烃类(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其中pH值、无机物(氟化物、硫酸盐、氯化物)和重金属(砷、铜、铅、镍)检出浓度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限;石油烃类(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检测因子均为未检出。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质量满足今后开发为商住混合用地(RB)要求,无需进行详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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