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湖南大学苏州研究院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2024-11-13 13:39:23

一、项目概况: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凤北公路以北-广济北路以东,占地面积2432.2m2,中心点坐标东经:120.61114°,北纬:31.50598°,地块历史上主要为鱼塘、绿地,无工业生产活动。根据属地规划建设部门出具的材料,调查地块规划为科研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苏州富兴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范围:如图1所示:

QQ截图20241113133642.png

图1 地块评价范围示意图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地块内存在回填土,由于回填时间较早(2006年回填),回填土未经检测,因此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对本次调查地块产生一定的影响。地块周边的加油站以及周边的企业(含历史存在),也可能对本次调查地块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与分析)。

三、采样及检测工作

调查地块内共布设4个土壤监测点位及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深度6.0m。此外,在地块外北侧河道内布设了1个地表水和底泥监测点位。

本次调查检测因子如下:

土壤及底泥:《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45个基本项目、pH值、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甲基叔丁基醚、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硫化物、锑、铬;

地下水:在土壤监测因子的基础上,结合GB/T 14848-2017,增加上述标准表一中感官指标及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具体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45个基本项目、pH值、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甲基叔丁基醚、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硫化物、锑、铬、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根、氯化物、铁、锰、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硒;

地表水:在土壤监测因子中增加硫酸根、氯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四、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今后开发为科研用地(A35)要求,无需进行详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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